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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曦徐逸尘《负重时代》小说介绍
楚曦徐逸尘《负重时代》_负重时代

楚曦徐逸尘《负重时代》

徐子崚

小说主角: 楚曦 徐逸尘 萧玉 陈红军 丹尼尔 徐恩湘 小楠 李郑强 李郑华 恩湘

相关标签: 穿梭时空 科技 拯救 拯救世界 英雄 时代 幕后 救世 世界 岁月

最后更新:2023/5/29 16:49:58

最新章节:楚曦徐逸尘《负重时代》最新章节 第39章阖家团圆 2023-05-29

小说简介:哪有什么岁月静好,都是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纪念所有的幕后英雄。穿梭时空拯救家人拯救世界,科技兴国的故事。

内容摘要:走向未来,回到过去。徐潇楠实现了。他穿梭在时空之中,行走在宇宙之上,只为挽救人类,让人类文明在这灭世危机中寻求到一线生机。2038年四月二号,清华大学物理实验室。徐潇楠看着刚刚做完的关于虫洞的实验报告,愣了一会儿。他已经在实验室呆了整整两百个小时了,睡眠时间不超过十个小时。他英俊帅气的脸上满是疲倦和憔悴,瘦高的身材显得有些羸弱。他突然想起来今天是他的十八岁生日,而他已经坐在了清华大学的物理研究生院。“黑sè的石碑1:4:9,传颂着科幻的”,正当徐潇楠准备离开实验室的时候,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儿啊,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别忘了呀,我还在家里等着你过生日呢。”“好的,我知道了妈。现在就往回走。”徐潇楠深吸了一口气,调整了一下疲倦的状态,迈步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他回头依依不舍地看了眼实验室,轻轻地关上灯离开了这里。此时的家里,萧玉已经准备好了给儿子的生日礼物一个蛋糕,一个火锅,还有一个大大的拥抱。徐潇楠走在校园里,突然想起来了他的两个好哥们还在化学实验室做着实验,他打算顺便叫上他俩一块儿去家里过生日。于是他先给他俩打过去了电话,没人接听。“也不知道他们的实验做得咋样了,也有一周了吧。”徐潇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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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曦徐逸尘《负重时代》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看简介,作者想要写个快意恩仇除魔卫道的故事,然后,进入正文就垮了,蛤蟆的几次动手过于生硬,主角毫无性格毫无优点只能靠旁人脑补来吹,女鬼莫名其妙就跑来报恩,再杀一人成修罗的设定一转头就垮了,三星干草,有人在论坛声称这书轻松搞笑,我咋就没看出来呢,水军凶猛
匿名书友
当我没没说,假太监真恶心,又是走民不聊生路线了。
匿名书友
写的不错,只是一大堆香港电影桥段让人看的很尬啊,除掉这个缺点是好书
看到主角徒弟用法术带200人抵抗十万骑兵时弃了,主角前面一直强调不愿意用法术干涉凡人征战,然后教立志当将军的徒弟如何用法术打仗,这种改变根本设定的写法无法接受
匿名书友
有点白。
联合皇帝坑摄政王,这事儿还没开始呢,太后都知道了。三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算是秘密了。太后肯定不会是自己跑去查啊,中间经手的人不知道多少。当初康熙坑鳌拜之后,孝庄太后都大吃一惊,这边皇帝倒好,还没开始呢,那么多人知道了,这个摄政王要是倒在这么一个小阴谋下,那也太蠢了。
匿名书友
说实话不太喜欢这小说。没写到我的点上。但起点书评戾气太大了。各种都是现实生活里一天三碰瓷。两天五诈骗的老哥发言。我看看窗外。嗯。和我不在一个世界。最后说一句这种为自己善良买单的。我见过不止一个。感谢他们
匿名书友
干粮吧,不论设定还是剧情其实都有不少问题,书荒可看。
匿名书友
太暴力了。。。。。。。。
匿名书友
评论来自@混沌骑士 :
大杂烩的宋朝,穿越成了一名真太监,心狠手辣阴毒诡秘,比较不错的一个太监写了出来,而且没有让人恶心的感觉,意外的不错
匿名书友
春风新书,文笔较之前有很大的提升,书名原叫笔御人间,设定类似于聊斋,主角作为一个土著没有金手指,所以性格是成长的,有点慢热,作者应该是想要漫改,一些细节描写的很棒,慢慢品读感觉很好
匿名书友
最奇怪的是系统招出来的太监,主角明知道不能控制,还不停的花费点数招出来给主角添堵,这智商,脑残都不足以形容。
匿名书友
我知道作者是想讲个很传统的有点古典诗意的故事,但是讲的并不好听啊
匿名书友
你们没发现评分的形状很邪恶吗?
匿名书友
这是什么逻辑?也就能当童话读读
匿名书友
这得多二,才敢鼓动皇帝让忠臣去死于阴谋?忠臣都说牺牲就牺牲,你这阉臣还有个好?但凡太监混的好的,皇帝都是比较念旧情的人,你把皇帝教的心狠手辣,后面是要死的节奏啊。是皇帝就没几个不想当明君的,这么大的污点,等登基了,一定是要弄死主角才行啊。皇帝自己玩阴谋可以,主角玩阴谋也可以,主角教皇帝玩阴谋,这绝对是要被灭口的啊,人家韦小宝混的好,就是不逞强,不显的自己比皇帝强。你是太监,不是诸葛亮,人家没有尊重你的理由。
匿名书友
最近聊斋风格的我很是看到几本好书,这本是其中的佼佼者,追读至更新,甚合我心。这个作者之前写的厂公也不错。
缺点在于主角的人设始终让人觉得有些空中楼阁的味道,雾里看花,文风平淡,写日常是优点,但写剧情就有点像白开水。
属于那种看得下去,弃了也不心疼的类型,一言以蔽之,不抓人。
匿名书友
加入积年老马贼群,三人合伙做了首领,又杀了几个手下。就领着一百多马贼以半数伤亡的代价,拼掉五百出来打草谷的匈奴,还能俘虏两百多。主角张口呼来一群狼就能如使臂指,狼群混在马贼中不会惊了自己人的马,还拼命攻击匈奴。
匿名书友
书中有段情节。一整个罗马军团追杀一伙逃犯,追杀到了雁门关外。。。。
上万公里的远征,穿过好多国家,后勤大概用的空间戒指、、、、
匿名书友
写得不行,因为很简单啊,如果那些胡人什么都杀,那么主角的人怎么加人?在草原上,你如果没有金手指,那么只能按草原的规矩来办吧。
匿名书友
唉,我都不知道这样的主角穿越回去有什么意义?住的是山洞,补给全靠抢。不种田,不攀科技树,不发展商业,没有根据地,就凭着那几百山贼烧杀抢掠。动不动就以一敌十地去跟胡虏拼命,还都能大获全胜。这种人,如果没有作者这个金大腿,根本活不过50章。
匿名书友
小众书,三国文其实不太好写,其实同人文都不太好写,原因就是原著太深入人心,你写的再好也不过是拾人牙慧。不过白狼公孙这个故事讲的倒是不错,可能跟本人比较玩三国志11有关,感觉上就像随便建了个自定义人物开最高难度选了块最难的洲开局一样。文笔人物故事性都尚可,但是能看出来,作者写完上个故事,是在仓促间写开的这本书,准备不足。而且还欠那么一点火候。不过看得出来作者是在认真写,边写边补习,挺好,那就好好写吧。

ps:已完结,番外写的很有趣,作者感言看得出来想法不小,并且有执行力。另外希望作者改改文笔方面的一些小毛病和小习惯,相信成绩会更好。祝下一部大火。